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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2021-05-25
鞍山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2019年7月16日上午9点在万达广场,辽宁省司法厅丹东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宣传边疆行”活动正式开始,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参与了活动,由指派律师在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市区县各司法所也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为市民发放法律法规书籍、社区矫正手册等。一个半小时后,活动圆满结束。鞍山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咨询涉及刑事、民事、商事、交通肇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广大市民通过法律咨询和领取了现场的法律条款,增强了法律意识,其法律方面的疑问获得了解答,此次活动响应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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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时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在振兴区三街社区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电话卓政律师通过具体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区居民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确定责任以及事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结束后,卓政律师针对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并一一给予详细的解答,并向社区居民公开办公电话,居民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咨询电话,第一时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居民表示,劳动纠纷律师电话通过此次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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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大民法院是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只有它才有权决定某人最终是否有罪。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确认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劳动纠纷律师其基本含义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也就是说,任何人只有经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刑法以判决书的形式公开宣背并生效后,才能被确认为罪犯(犯罪分子),劳动纠纷律师与此原则相适应,现行刑诉法取消了原刑诉法中具有定罪免刑性质的免予起诉,使刑事诉讼程序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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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劳动纠纷律师电话依据本条规定,我国刑诉法有以下三方面基本任务:首先,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其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两项任务是刑诉法的首要任务,充分体现了我国刑诉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目标。再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我国刑诉法确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任务,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表明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以上三个方面的任务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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