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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某信用社诉曾某、丹东某机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0-06-03 00:00:00
详细介绍:

 丹东某信用社诉曾某、丹东某机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所律师根据各项证据主张曾某、机械公司应偿还欠款,信用社对其抵押物优先受偿,法院最终判决曾某偿还信用社15万元本金,6000元利息,信用社对机械公司的三间房屋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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